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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27岁,于今年1月份在朋友介绍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个16岁的女生
本人男,27岁,于今年1月份在朋友介绍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个16岁的女生 本人男,27岁,于今年1月份在朋友介绍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个16岁的女生,两人没有见过面,后来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女生以分手,要买东西等理由两个月左右陆陆续续要求我向她转账5万余元,后来发现这个女生的名字、照片全部都是骗人的,想要索要回这笔钱,要怎么做呢?
同时女生未成年,我们聊天中有多次谈论关于性的话题,女生也是毫不避讳,并暗示我可以来我的城市跟我发生关系,以此引诱我给他转账,但我们除聊天外,未发生关系,这件事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目前已经联系到了女生家人,女生现在以自杀为要挟,想拖着这件事,请问我要怎么做?
2020-04-10 14:01 ask202……(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20-04-10 14:27
好好沟通。
2 冯倩雯律师  2020-04-10 15:34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20-04-10 17:13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核算,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4 陈晓云律师  2020-04-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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