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产权,一方通过无偿赠与方式将自己名下的产权过户给了另一方,请问;离婚时,该房产还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2013-03-27 08:04 QWASZX……(江西-赣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3-27 08:17
没有特殊说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3-03-27 08:12
你好。
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属于个人财产。
3 张付杰律师 2013-03-27 08:13
有约定的从约定。
4 陈晓云律师 2013-03-27 08:21
未约定一方单独所有的,仍是夫妻共有
5 110网律师 2013-03-27 08:26
赠予行为生效且已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受赠予一方的个人财产。
6 刘青芳律师 2013-03-27 08:46
你好,如果已明确为个人财产,则不能分割。
7 110网律师 2013-03-27 13:18
有没有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