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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在一个好想花平台上,被无故以评估为由强制分期了四期282元的账单
你好,最近我在一个好想花平台上,被无故以评估为由强制分期了四期282元的账单 你好,最近我在一个好想花平台上,被无故以评估为由强制分期了四期282元的账单,对于这个账单平台并没有取消的选项,因为并不知情,所以我要是不支付这笔费用,是否会对征信有影响?
2020-04-02 17:16 かかか(云南-思茅)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4-02 17:17
可咨询本律师,给你说如何正确处理此类问题!
2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4-02 20:06
是不是注册网贷APP时自己都没注意,就出现了一个评估费账单,还是预期付款的那种,不付还有滞纳金。此外,你可能还签订了一个委托扣款协议书。现在客服在催你付钱,吓你说不付钱会上征信。是不是这种情况?是不是这种情况?如果是的话,联系本律师微信,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3 李大贺律师  2020-04-02 17:4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4 冯倩雯律师  2020-04-02 21:41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5 110网律师  2020-04-02 22:12
建议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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