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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名叫“金掌柜”的网贷平台。被强制放款,放款金额3000
在一个名叫“金掌柜”的网贷平台。被强制放款,放款金额3000 在一个名叫“金掌柜”的网贷平台。被强制放款,放款金额3000,但对方以手续费为由,实际给我1500,怕影响到家人,我自认倒霉,还给对方3000元后,平台称打款账户不是他们公司的,不承认已收到贷款。还要我继续支付3000元。该怎么处理?
2020-03-29 19:29 徐勇(山东-青岛)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3-29 19:29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2 王明伟律师  电话:18202029150  2020-03-29 19:29
您好,请问是否有签订相应的合同?是否有相关资料?可以发来看看,或者来电详细咨询。
3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3-29 19:36
你好,涉嫌套路贷,可以拒绝还款
4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3-29 19:39
根据你的叙述来看 明显涉嫌套路贷 非常的难缠 不讲理 而且风险多
找律师详细咨询 帮你分析后帮你及时稳当处理一下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5 冯倩雯律师  2020-03-29 21:55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6 李大贺律师  2020-03-30 08:16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7 肖升东律师  2020-03-30 09:07
您好,网贷问题,您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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