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抢劫了,该如何处理,谢谢。 我姐的一个朋友A(男)和一女(W)的分手了,此朋友A觉得他的这个女朋友花了他很多钱。就向这个女的现男友要补偿费。在与那男的谈判过程中,几个朋友打了那个男的几个嘴巴,且拿了他身上的几百块钱。同时让他写下一张借条。我姐一直在旁边,但没做打他等事情。第二天我姐又和他那朋友A去向那个男的要写下欠条的那份钱。结果被公安机关抓了,现在在拘留所。请问律师此事该如何处理。请详细解答,非常感谢。在此过程中,我姐自己开车送那男的(A)。
2010-07-16 11:32 ARi1118(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0-07-16 11:33
请当地律师介入
2 孙新律师 2010-07-16 11:41
涉嫌抢劫。
3 孙新律师 2010-07-16 11:48
此案中拿人家几百块钱的行为涉嫌抢劫,借条无效,你姐姐虽没有参与拿钱的过程,但是她开车送的行为属于为抢劫行为提供交通工具的行为,也就是说也涉嫌抢劫,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4 110网律师 2010-07-16 12:01
首先,你朋友A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至于案件如何定性,得依赖公安机关的调查,从你的表述看,本案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对刑事案件,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