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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承租了出租房,合同签订日期是
律师您好,我在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承租了出租房,合同签订日期是 律师您好,我在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承租了出租房,合同签订日期是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18日止,租金每月900元,给房东交了押金900元。到期后我又交了一个月租金口头约定续租日期为20年1月19日到20年2月19日。(因为疫情一天未住) 到期后房东电话要求我续交房租,我电话中表示不租了。房东说行李怎么处理,我说等疫情过后回来取,如果那时你房子没租出去,我再考虑是否再次承租。房东没有提出异议说考虑下再回复(过后未回复) 直到20年3月27日期间房东又打电话要求我交2月20日到3月20日房屋都被我说不租了回绝,结果在3月27日我取走行李后要求房东退还900元押金,但房东以行李没有取走应该产生租金,押金应该抵扣2月20日到3月20日房租为由拒绝返还。经过和他协商未果,我想问可以主张要回押金900吗?算是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吗?我应该如何维护呢?为多讲些其中细节话有些多,望回复,感谢
2020-03-28 12:46 ask202……(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20-03-28 14:01
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3-28 14:17
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3 冯倩雯律师  2020-03-28 13:01
你好,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4 房树志律师  2020-03-28 14:03
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5 110网律师  2020-03-28 16:39
如被侵权,建议直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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