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本人父母健在,有房产一套,属经济适用房。想要变更到本人名下,本人到公证处进行咨询,说父母健不叫继承公证,请问是否可以办理赠与或遗嘱公证?赠与的收税费用是否比遗嘱继承高?遗嘱继承公证具体都需要什么材料?遗嘱继承公证办理完成后还不能立即办理房产变更吗?是否只能等父母去世才能变更?变更和过户是一个概念吗?需要交过户费吗?如果要交过户费是多少啊?本人妻子名下也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这样能办理吗?求详细解答。
2013-03-26 14:42 zbw118(新疆-克拉玛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26 18:01
可以办理遗嘱公正。具体请来当面咨询。
2 陈晓云律师 2013-03-26 22:17
赠与或遗嘱。
受赠人要必须购房条件。
受赠人要必须购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