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教育费问题 你好:我与他是08年9月协议离婚,协议中提到孩子的生活费他每月给500元,给付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学费,医疗及结婚费用我们每人负担一半,现在他说500元里包括其他费用不再给付教育费和其他费用,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
2010-07-16 10:45 单妈(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16 10:57
以离婚协议的约定为准。
2 孙新律师 2010-07-16 11:41
如果协议中明确写明五百块钱不包括学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那么你丈夫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他给付其他费用,如果他拒绝给付你可以到管辖地法院起诉要求其给付,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0-07-16 13:13
看离婚协议的约定,如注明是生活费,则应该支付医疗及学费,如果写明是抚养费,则应包括医疗与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