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我在天津一家台资企业从93年到2008年连续工作15年,08年6月到合同续订时,我要求企业与我续订不固定期合同,企业不同意将我辞退,我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我要求经济补偿、补交社会保险。由于劳动局是企业的关系户我败诉,我接着上诉地方法院,企业与法官也是很熟,只判给我较少补偿金,本来我心想都认了,可是对方还不服判决,之后我向天津第一中级法院上诉在2009年8月份,9月份开庭后,让我等候判决。我经常打电话问法官我的案子怎样,答案就一个案子太多忙要延期。到现在又快一年了,我该咋办?
2010-07-16 09:50 KdD5711(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7-16 09:57
等待!有时是无奈的,也是必须的!
2 孙新律师 2010-07-16 10:16
1、可经常催促法官;
2、实在不行,可向法院有关领导或其它主管部门反映。
2、实在不行,可向法院有关领导或其它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