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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阳光易贷里面贷了三万块钱,我把银行卡搞了他们先说可以
你好我在阳光易贷里面贷了三万块钱,我把银行卡搞了他们先说可以 你好我在阳光易贷里面贷了三万块钱,我把银行卡搞了他们先说可以跟我搞定他们又给我打电话说要我打六千块钱打在他卡去在才能把问题搞定他们昨天还要我打了699给他们的。我感觉他们再欺骗我一样,请问你说这个合法不
2020-03-24 12:57 ask202……(江苏-南京)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0-03-24 12:58
你的网贷问题需审查,可添加本律师头像下手机同号微信详谈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3-24 12:59
网贷种类多 风险多 阳光易贷有好多隐患是你察觉不到的 不能盲目去操作
如果真想安全处理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查一查 查证核实后避开风险可以安全办理或者解除 比较稳当
3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3-24 12:59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4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3-24 13:0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5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3-24 13:02
千万别交钱别存钱,,对方典型的诈骗,拉黑别理。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再具体的话可有偿微聊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远离网上游戏兼职刷单加盟加工理财彩票炒股外汇期货骗子满天飞。,在你地派出所或者刑警队报案,多少都可立案。3000涉犯罪
6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20-03-24 13:02
骗人的。
7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3-24 13:03
你好,可以把相关材料发给我审查
8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3-24 13:14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9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3-24 13:36
看具体证据分析
10 赵勇律师  2020-03-24 13:01
骗人的。
11 冉茂宇律师  2020-03-24 13:02
你好,对方是骗子,不要相信。
12 陈铠楷律师  2020-03-24 13:08
建议谨慎核实清楚,有一定风险的
13 崔新江律师  2020-03-24 13:10
这个是不合法的,属于网络贷款诈骗的啊。
14 李大贺律师  2020-03-24 17:3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15 陈晓云律师  2020-03-25 07:15
远离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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