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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那属于自己的工资走、属于违法吗
收银那属于自己的工资走、属于违法吗 本人在酒店做前台收银、在12月份就辞工、到现在还没批我走,他说要招到人,才可以让我走,可一直都招不到人,难道我要一直做下去?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我办理辞职手续走的。如果我拿我属于我应有的工资自离的话,会怎么样?谢谢各位帮帮忙
2013-03-25 22:52 ccccni……(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3月25日 22时55分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3-26 10:02
不合法的,你不可以直接拿收银所收的费用。你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即可,满三十日就可以走人
3 110网律师  2013-03-26 12:57
可以向公司快递辞职信,寄给酒店法定代表人,快递回执收存好,一个月后便可以离职了(当然离职前需要做好交接工作)。
不能自行拿取掌管的财物,这样是违法的,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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