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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熊猫贷款贷了4500实际到账只有两千多,现在逾期两天了
您好,我在熊猫贷款贷了4500实际到账只有两千多,现在逾期两天了 您好,我在熊猫贷款贷了4500实际到账只有两千多,现在逾期两天了,逾期费一天2250,现在无力偿还请问该怎么办!
2020-03-22 12:41 ask202……(浙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3-22 12:44
通过你的叙述判断 有可能是套路贷 很难缠 而且不讲理 请及时律师帮你分析后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其他身陷套路贷的人 也可以联系本律师
2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20-03-22 12:45
需要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的判断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3 郭永康律师  电话:15036054552  2020-03-22 12:48
高利贷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3-22 12:59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5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0-03-22 13:47
套路贷,拒绝
6 金聪聪律师  2020-03-22 12:55
起诉降息 然后努力赚钱
7 李大贺律师  2020-03-22 19:39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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