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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出勤天数是当月应出勤天数的一半才计算补休假,但是员工当月出勤5天
公司规定出勤天数是当月应出勤天数的一半才计算补休假,但是员工当月出勤5天 公司规定出勤天数是当月应出勤天数的一半才计算补休假,但是员工当月出勤5天,补休18天(补休也是加班产生的假期),该月应出勤是20天,应计算有3天补休,但是以不超一半出勤,不计入是否合理?
2020-03-20 13:26 ask202……(广东-中山)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3-20 14:25
不属于法律问题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3-22 19:49
你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
3 金聪聪律师  2020-03-20 13:29
你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不属于法律问题
4 周三明律师  2020-03-20 13:46
可以协商
5 房树志律师  2020-03-20 16:02
可以协商
6 110网律师  2020-03-20 16:36
具体的费用可以见面沟通,了解清楚情况才可以。
7 周智文律师  2020-03-20 21:09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
8 陶雄利律师  2020-03-22 18:24
你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不属于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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