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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360下款上准备借款的,客服人员跟我聊了半天也没有提到合同里要买保险
我今天在360下款上准备借款的,客服人员跟我聊了半天也没有提到合同里要买保险 我今天在360下款上准备借款的,客服人员跟我聊了半天也没有提到合同里要买保险,结果他们把合同发过来说要买保险,我不想买,他们说要我等法院传票,我想问一下这个怎么办,我也没借到款
2020-03-18 14:12 ask202……(江苏-扬州) 已有 17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3-18 14:12
你好,把APP里面的界面截图发给我看看,我帮你审核下是否合法合理以及如何解决。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0-03-18 14:13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合法。
3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0-03-18 14:14
现在网贷风险多,发来本律师分析处理,避免被套路。
4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3-18 14:14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5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3-18 14:15
你好,可以把合同发给我审查确定是否有问题
6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3-18 14:15
相关材料发给本律师申查后再做决定
7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3-18 14:17
要警惕风险 不要盲目操作360
微信联络本律师帮你分析核实 避开风险可以安全的解除 比较稳当
8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3-18 14:21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9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3-18 14:59
看具体合同条款分析
10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20-03-18 17:20
你好,这是 骗人的。
11 苏佰林律师  2020-03-18 14:14
根据你的说明,我们已经可以判断,你遇到诈骗了,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进行诈骗。
对方让你交纳的各种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你交钱的。
12 罗远水律师  2020-03-18 14:16
谨防贷款陷阱
13 冉茂宇律师  2020-03-18 14:17
你好,可能是骗局,可以把相关材料发给我看看
14 周三明律师  2020-03-18 14:33
小心被骗
15 冯倩雯律师  2020-03-18 16:26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16 李大贺律师  2020-03-18 17:33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17 陈晓云律师  2020-03-18 19:26
远离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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