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咨询一个网贷问题,我在分期乐平台17年年底到18年陆续借了两万多不到三万块钱 你好律师,咨询一个网贷问题,我在分期乐平台17年年底到18年陆续借了两万多不到三万块钱,到现在20年三月份已经还了4万6千块了,相当于还了一万多利息可,可是分期乐还显示剩余2万1没还,这些部分我应该继续还还是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拒绝还款呢
2020-03-18 10:40 ask202……(河南-许昌)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3-18 10:42
你好,相关问题比较复杂的,具体判断首先要审查APP内容和合同,建议把相关内容发给律师审查然后再做决定。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3-18 10:44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3-18 11:01
需要审查协议内容分析
4 周三明律师 2020-03-18 10:49
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
5 单义律师 2020-03-18 11:03
你好,建议了解情况,小心受骗的,若是年利息超过24%可以拒付的,及时了解情况的
6 李大贺律师 2020-03-18 12:13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7 110网律师 2020-03-18 13:46
建议你和当地的律师见面沟通。
8 石亚男律师 2020-03-18 14:07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9 陈晓云律师 2020-03-18 15:25
远离网贷
10 冯倩雯律师 2020-03-18 17:09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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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唐律师,想向你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借了我两万五千块钱,现在我联系不到他人
3个回复你好石律师!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东营一个快递公司开了不到一年的车
3个回复你好肖律师,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就是我在一个工地干了几个月的活到年底回家过年了
2个回复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朱律师我在58同城找到的工作,干了一个半月拿不到工资
2个回复李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17年在普惠快捷优忆金融办理了一万元的网上分期贷款
5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一个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做了手机分期,现在找不到人了
1个回复你好像你咨询一个问题收到一个疏仕律师事务所告知函说孩子分期了一步电话欠了3000多没有还
3个回复你好,万律师,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去年我在捷信分期贷款1万,还了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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