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何解决彩礼问题 我于2012的4月份登记结婚,后11月4号举行结婚典礼,后因为工作原因没回过几次家,不过那些都是在婚前商量好的,到了年底因为男方家不同意再继续上班而辞职,可男方家因为这个原因而起诉离婚,而且要求返还他全部彩礼,并且赔偿他4万5千元,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2013-03-25 14:26 814979……(山西-晋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25 14:31
彩礼不用还
2 刘志勇律师 2013-03-25 14:45
你好!
首先,只要不存在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所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就不用返还彩礼。
其次,离婚时乙方有过错的情况才存在给予赔偿,如果你不存在过错就不应当向对方赔偿。
因此,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首先,只要不存在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所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就不用返还彩礼。
其次,离婚时乙方有过错的情况才存在给予赔偿,如果你不存在过错就不应当向对方赔偿。
因此,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3 110网律师 2013-03-25 14:47
彩礼不退,赔偿法院不会支持
4 聂晓东律师 2013-03-25 15:40
如果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可以不返还彩礼,不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