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追究原房主责任吗 我是第三手通过协议买的单位小区房(无房产证),买后知道了十年前原房主卖给二手时签的协议,口头委托他人代其卖房签字,当然有中间人亲签字。我跟二手房主签的协议同第一次一样未通过中介签字,均未写违约赔偿。现我又卖给了第四家。跟第四家通过中介签的协议有违约双倍赔偿。日后若有纠纷,确实能证明原房主口头委托他人代签,可我的上家因故出遇外(和上家在,产生的效力一样吗?),还能追究原房主责任吗?
2013-03-25 12:55 907787……(山西-晋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3月25日 17时36分
看协议约定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