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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30000元,借六个月,每个月还5812元,我这利息是不很高啊超过国家规定了没
我借了30000元,借六个月,每个月还5812元,我这利息是不很高啊超过国家规定了没 我借了30000元,借六个月,每个月还5812元,我这利息是不很高啊超过国家规定了没,我可以还本金吗
2020-03-13 18:47 ask202……(辽宁-辽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3-13 18:49
不合理利息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3-13 18:52
以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本金,最多要偿还本金及最高年24%的利息(如果约定的利率低于年24%,按照约定的低利率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有需要可以加我简介微信详细咨询,告诉你怎么处理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3-14 09:09
不合理利息
4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3-14 15:27
应当支付合理的利息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3-14 16:11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
6 马军烨律师  2020-03-13 22:28
你好,
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可以不还。
7 冯倩雯律师  2020-03-13 23:20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8 张勇律师  2020-03-14 09:19
如果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可以不支付。
9 李大贺律师  2020-03-14 10:03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10 刘丹律师  2020-03-14 12:14
不合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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