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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法院判决与养子女解除关系后,判决养子女支付的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等
律师您好,请问法院判决与养子女解除关系后,判决养子女支付的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等 律师您好,请问法院判决与养子女解除关系后,判决养子女支付的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等,能否像债权一样转让给别人?谢谢
2020-03-13 14:01 ask202……(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3-13 14:11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地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3-13 14:36
按照诉讼维权 。
3 王艳玲律师  2020-03-13 14:18
如果是已经认定的金额,转化为债权了,是可以转让的
4 单义律师  2020-03-13 14:32
你好,建议和法院联系的,由法院判决的,按照法院判决书来履行的,及时解决的。
5 周三明律师  2020-03-13 14:35
看具体情况
6 赵江涛律师  2020-03-13 14:59
可以,
7 朱日高律师  2020-03-13 16:00
依附身份关系的权利不能转让。
8 王成团队律师  2020-03-13 17:36
一般是可以的
9 申维丰律师  2020-03-13 18:35
您好,建议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地。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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