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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月10号去佰事有借借款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后,在不经过本人同意下,产生订单支付293
我1月10号去佰事有借借款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后,在不经过本人同意下,产生订单支付293 我1月10号去佰事有借借款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后,在不经过本人同意下,产生订单支付293.34元,并不予取消订单。客服电话回应不予受理,必须支付款项,不得取消,这个我要还款吗
2020-03-01 12:59 ask202……(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0-03-01 13:00
发来处理下
2 李红英律师  电话:13722260656  2020-03-01 13:05
你好,不用支付的
3 冉茂宇律师  2020-03-01 13:01
你好,不用支付的
4 王珂律师  2020-03-01 14:43
典型骗局啊
5 颜培卿律师  2020-03-01 15:57
你收到钱了么
6 冯倩雯律师  2020-03-01 15:58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7 李大贺律师  2020-03-01 17:49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8 江林律师  2020-03-02 14:23
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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