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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人贷借款55000,平台费收7500,分36期,每期还2569
宜人贷借款55000,平台费收7500,分36期,每期还2569 宜人贷借款55000,平台费收7500,分36期,每期还2569.64,已还30期,剩6期能不还吗
2020-02-29 09:24 ask202……(江苏-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20-02-29 09:29
归还本金和合法的利息就行。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29 09:30
按你有可能是套路贷 很难缠 而且不讲理 风险还多
可以找律师咨询 帮你依法稳当处理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2-29 09:32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2-29 09:48
看具体证据分析
5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20-02-29 10:04
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还。
6 易冬生律师  2020-02-29 09:40
归还本金和合法的利息就行。
7 李大贺律师  2020-02-29 21:34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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