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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阳光保险保单贷款5万。合同是以保单形式体现。投保人是我的名字
我在阳光保险保单贷款5万。合同是以保单形式体现。投保人是我的名字 我在阳光保险保单贷款5万。合同是以保单形式体现。投保人是我的名字。被保险人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合同金额是57200。实际上,拿到手只有5万。36期归还。我每月还款2105元,其中515元的保费。现在还了25期。52000元左右。因为疫情没有收入还不上。不同意我延期。现在是短信通知我要上征信和告诉我的朋友。我想咨询下首先我的合同和利息是否有效,合法?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02-23 08:35 ask202……(四川-德阳)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0-02-23 08:37
合同有效 可以申请延期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2-23 09:06
看具体合同分析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23 09:20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4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23 09:30
合同可以找律师分析 然后给你具体解说  依法处理
5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0-02-23 11:08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6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23 11:09
必要时可以微信咨询。
7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20-02-23 11:35
你应该拿上你的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你详细解答。
8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2-23 23:16
不符合规定,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9 师鑫律师  2020-02-23 08:37
比较复杂。必要时可以微信咨询。
10 龙成律师  2020-02-23 08:50
这种一般都是高利贷。由于部分利息或者费用不合法。
11 李大贺律师  2020-02-23 09:09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12 李建军律师  2020-02-23 09:33
可以诉讼
13 冯倩雯律师  2020-02-23 10:44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14 陈晓云律师  2020-02-23 11:06
向主管部门核实
15 陈铠楷律师  2020-02-23 11:58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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