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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下,平安普惠中国民生银行给我贷了66000元,每月固定还款2810元
想请问下,平安普惠中国民生银行给我贷了66000元,每月固定还款2810元 想请问下,平安普惠中国民生银行给我贷了66000元,每月固定还款2810元,分36期,除去本金,每月支付各种服务费,担保费加上银行利息共计976.6元!如此高的费用算高利贷吗?可以拒绝支付吗?有什么办法维权?诚心望回复!谢谢
2020-02-22 10:44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2-22 10:45
你好,相关问题比较复杂的,具体判断首先要审查APP内容和合同,建议把相关内容发给律师审查然后再做决定。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2-22 10:45
可以维权,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不用还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2-22 10:45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4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22 10:45
可以找律师咨询 帮你计算 分析后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依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2-22 10:52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22 16:43
可以直接仲裁来维权的
7 苏佰林律师  2020-02-22 10:46
我们可以具体计算利息是否合法
8 王珂律师  2020-02-22 11:16
2%月息以上的各项费用可拒付
9 李大贺律师  2020-02-22 11:3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10 110网律师  2020-02-22 12:41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11 石亚男律师  2020-02-22 15:11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12 冯倩雯律师  2020-02-22 17:17
这种情况有较大的风险,建议谨慎。
13 陈晓云律师  2020-02-22 17:32
远离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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