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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主体:网站,我,Q群 我通过一网站上的广告加入Q群,被诈骗38万
事情主体:网站,我,Q群 我通过一网站上的广告加入Q群,被诈骗38万 事情主体:网站,我,Q群
我通过一网站上的广告加入Q群,被诈骗38万。网站是有实际注册公司,我报警,警方仅仅是对网站进行了查封,但是我觉得这个结果我并不满足,我还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再次起诉网站,让网站实际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连带责任吗?
2020-02-19 17:07 自律(湖北-武汉)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2-19 17:11
这个是不行的
2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2-19 17:13
你把转账记录发我看看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2-19 17:22
看具体证据分析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2-19 17:23
一般不行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19 17:25
附带不了
6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0-02-19 17:25
要看网站是否参与
7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20-02-19 17:32
警方会做进一步处理的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19 19:24
要按照报警处理的
9 王珂律师  2020-02-19 17:07
附带不了
10 郭永康律师  2020-02-19 17:13
不可以的
11 谢涛律师  2020-02-19 17:13
警方会做进一步处理的
12 周三明律师  2020-02-19 17:15
不可以的
13 110网律师  2020-02-19 21:15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14 冯倩雯律师  2020-02-19 23:48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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