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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工在外地工地意外死亡怎么陪
山东农民工在外地工地意外死亡怎么陪 山东农民工在陕西务工不足一个月,在工地失足坠亡,施工单位该怎么赔偿?
2013-03-23 15:07 山东老刘(山东-德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3月23日 15时40分
你好,1、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2、两人成年儿子不管。
      3、属于工亡,应该享受工亡待遇,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以上回复,请采纳。
2 王晔律师  2013-03-23 15:46
属于工亡,应该享受工亡待遇,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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