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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有用分期上欠的款,现在有一个叫玛瑙湾的平台让我还款
你好,我在有用分期上欠的款,现在有一个叫玛瑙湾的平台让我还款 你好,我在有用分期上欠的款,现在有一个叫玛瑙湾的平台让我还款,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骗人的,怎么办
2020-02-18 16:40 ask202……(湖北)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2-18 16:41
你好,在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有很多诈骗分子充斥在其中,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2-18 16:41
有用被查封了 注意谨慎小心被骗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18 16:42
要按照欠款来偿还的
4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0-02-18 16:46
我来告诉你,怎么办 我的补充: 2020-02-18 16:46

可添加本律师头像下手机同号微信咨询

5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2-18 16:46
你好,不要轻易还款,防止被骗
6 周三明律师  2020-02-18 16:47
小心被骗
7 李大贺律师  2020-02-18 17:13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8 谢涛律师  2020-02-18 17:21
在未核实之前先不要还款,以免上当
9 王学福律师  2020-02-18 17:41
谨慎操作,小心被骗。
10 110网律师  2020-02-18 17:42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11 冯倩雯律师  2020-02-18 22:52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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