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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一家餐饮店,从2019年7月份开始上班,已转正,在2
本人从事一家餐饮店,从2019年7月份开始上班,已转正,在2 本人从事一家餐饮店,从2019年7月份开始上班,已转正,在2019年12月7日向老总递交了电子版辞职书,辞职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但是店长以各种理由推脱,岗位从最开始的四个人削减至本人一个人工作,上班时间为早上9:30,但是经常加班至晚上十点过,不发放加班工资,本人不堪重负,多次交涉后仍然无果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16日自行离职,店长以自动辞职为由,扣押了本人的半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2020-02-18 11:00 ask202……(四川-宜宾)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0-02-18 12:02
您好,不合法,劳动局投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18 13:12
可以按仲裁来维权的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2-22 16:37
不合理,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4 周三明律师  2020-02-18 11:10
不合理,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5 韩委志律师  2020-02-18 11:2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王珂律师  2020-02-18 12:17
劳动仲裁维权
7 陈铠楷律师  2020-02-18 12:21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8 110网律师  2020-02-18 13:28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9 庞石磊律师  2020-02-18 13:48
劳动局投诉
10 陈晓云律师  2020-02-18 16:5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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