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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分期显示能借款64800分十二期显示借款3500实际到账
招联分期显示能借款64800分十二期显示借款3500实际到账 招联分期显示能借款64800分十二期显示借款3500实际到账2100这是套路贷怎么办
2020-02-17 13:07 ask202……()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2-17 13:14
这是黑网贷俗称高炮 可以维权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告诉你怎么处理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17 13:14
按你说 有可能是套路贷
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分析合法性之后帮你稳当处理
有需要可以详细咨询本律师
3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2-17 13:25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17 14:25
要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17 14:54
可以维权
6 陈晓云律师  2020-02-17 16:23
报警处理
7 李大贺律师  2020-02-17 17:44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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