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因本人在公司里做了三个月,在第三个月尾交的辞工书,但公司没有回话,就必须再做一个月才能走人,在发工资时,公司里又规定交的辞工书就没有那三个月的季度奖,这个说法合法吗,我已做完了那三个月,又必须要到下一个月才能走人,但为什么不给我那三个月的季度奖呢?????
2010-07-15 12:09 彭法愉(湖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