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林土地权属问题的咨询 最近,我村一块在邻村一座山场脚下的林木被邻村连同他们山场的林木一起卖给了经营木材的商人.他们的依据是:村委会一本1963年立的簿里面(该簿从头到尾没有一页盖有任何公章)把他们这座山的权属界限写到以"田为界",(田自古以来一直是我村耕作,这他们也不否认).以"田垅为界"就包括了我村这块土地林木)。但是,这块土地是我们老祖宗时怕他们山的林木漫延长大会挡住太阳影响水稻产量而买了过来(有契约为证),并且开挖了水渠作界,靠田部分的山地还开成了地或田一直耕作,后来种上了林木。象这种情况,他们有他们的依据,我们有我们的耕作事实,请问律师,按有关法律到底是属他们还是属我们的?
2008-12-25 15:58 林森(广东-茂名)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25 16:07
由土地部门裁决。
2 110网律师 2008-12-27 21:08
土地归集体所有
3 舒瑜律师 2009-01-01 00:49
由民政部门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