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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有用分期APP借了钱,去年准备还下一期的时候,平台一直登不上去
你好,我在有用分期APP借了钱,去年准备还下一期的时候,平台一直登不上去 你好,我在有用分期APP借了钱,去年准备还下一期的时候,平台一直登不上去,听说是倒闭了,钱还用还吗,然后今天有条短信发过来说在西湖投信通里面还,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怕骗人的,我需要还嘛?
2020-02-11 16:51 ask202……(湖北)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2-11 16:51
有待于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再做处理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2-11 16:54
有用被查封了。你要注意别被骗了。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告诉你怎么处理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2-11 16:56
协商解决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11 16:59
可按照实际 借款来偿还 的
5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2-11 17:06
你好,这个有风险,不要轻易就还款了
6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0-02-11 17:47
你好!要进一步核实。
7 110网律师  2020-02-11 17:03
你好,一般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
8 谢涛律师  2020-02-11 17:40
需要核实,在未核实清楚之前建议先不要还钱,以免被骗。
9 李大贺律师  2020-02-11 19:39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10 冯倩雯律师  2020-02-11 21:15
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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