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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去年我买二手车 当时是和美利金融工作沟通贷款买的 当时
你好 去年我买二手车 当时是和美利金融工作沟通贷款买的 当时 你好   去年我买二手车   当时是和美利金融工作沟通贷款买的  当时和美利金融签合同贷26000元  说六个月后可以提前还款   可一年后我想提前还款  还是得还26000元  后面查才知道是他们用我的签名和新网银行贷了35200元   合同和我和美利金融签的不一样   而且当时和美利金融签的合同他们也没给我   请问合同这种合同有效吗  我该什么办维护我的权益    
2020-02-11 10:49 虾米@小米(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2-11 10:50
套路贷平台
2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20-02-11 10:51
如果未经同意,一般认为无效。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11 11:14
套路贷平台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11 11:18
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2-11 11:57
看具体证据分析
6 陈晓云律师  2020-02-11 11:07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7 李大贺律师  2020-02-11 11:2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8 陈铠楷律师  2020-02-11 11:41
如果未经同意,一般认为无效。
9 110网律师  2020-02-11 12:26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10 李晓玲律师  2020-02-11 14:24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11 冯倩雯律师  2020-02-11 17:18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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