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在网上马上金融贷了20000块钱,结果打款的时候银行卡错了一位数 在网上马上金融贷了20000块钱
在网上马上金融贷了20000块钱,结果打款的时候银行卡错了一位数 在网上马上金融贷了20000块钱 在网上马上金融贷了20000块钱,结果打款的时候银行卡错了一位数 
在网上马上金融贷了20000块钱,结果打款的时候银行卡错了一位数,钱没到账上,但是还款列表已经发给我了,对方说资金已经被冻结,说我有骗贷风险,需要交6000块钱解除和修改银行卡,不然我要每个月还款,即使钱没有到账
2020-02-09 12:58 ask202……(广东-东莞)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2-09 13:01
你好,你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09 13:01
联系本律师帮你查一查马上金融 查证核实讲解清楚避开风险 然后再安全处理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2-09 13:01
你好,需要把相关材料发过来,详细审核是否合法。
4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2-09 13:03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5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2-09 13:07
套路贷高发期小心被骗
6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2-09 13:19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
7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2-09 13:37
千万别交钱,对方诈骗,此卡作废。坚决不不网贷。拉黑别理就可。具体可微聊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09 14:00
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9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09 17:08
有骗贷风险
10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2-09 17:33
看具体合同条款分析
11 罗远水律师  2020-02-09 13:04
贷款诈骗的
12 王珂律师  2020-02-09 13:53
典型骗局啊
13 李大贺律师  2020-02-09 14:16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14 陶雄利律师  2020-02-09 15:47
你好,需要把相关材料发过来,详细审核是否合法。
15 冯倩雯律师  2020-02-09 16:51
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是不合法的,建议小心谨慎。
16 刘祖虎律师  2020-02-09 17:42
谨慎处理
17 110网律师  2020-02-09 20:47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8 赖贺明律师  2020-02-10 08:28
请勿上当受骗,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