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把我名下的银行卡还有网上银行卖给了别人,现在这张银行卡出现了诈骗金额30万元
我把我名下的银行卡还有网上银行卖给了别人,现在这张银行卡出现了诈骗金额30万元 我把我名下的银行卡还有网上银行卖给了别人,现在这张银行卡出现了诈骗金额30万元。打款人现在起诉我要钱。我应该怎么办?
2020-02-07 16:24 ask202……(黑龙江-黑河)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20-02-07 16:26
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2-07 16:30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0-02-07 16:30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
4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2-07 16:33
你好,涉嫌违法犯罪的
5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20-02-07 17:01
您好,因为是你的名字,当然要找你,现在需要你联系买你银行卡的人。
6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07 17:13
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7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2-07 17:20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07 20:55
可按照银行业的规定来处理的
9 陈曦律师  2020-02-07 16:29
你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银行卡是你的名字,打款人当然要找你。你现在需要和买你银行卡的人协商。
10 陈晓云律师  2020-02-07 16:40
报警处理
11 110网律师  2020-02-07 16:46
建议你们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2 冯倩雯律师  2020-02-07 22:27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