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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在平安普惠贷款了80000元,每个月还3573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在平安普惠贷款了80000元,每个月还3573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在平安普惠贷款了80000元,每个月还3573.7元,要还36个月!利率是62.8%!这种情况是不是超出了法律范围!我该怎么办?
2020-02-07 09:20 ask202……(重庆)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0-02-07 09:22
如果这么高 当然超出了法律规定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2-07 09:29
利息过高。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07 09:30
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帮你计算 同时分析合法性 然后稳当处理一下即可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07 09:33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07 09:54
当然超出了法律规定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2-07 21:45
看具体合同条款处理
7 苏佰林律师  2020-02-07 09:48
我们可以具体计算一下
8 王珂律师  2020-02-07 10:02
24%年化利息以上部分可拒付
9 陈晓云律师  2020-02-07 10:04
远离网贷
10 冯倩雯律师  2020-02-07 10:51
你好,常见的这类情况都有风险,如果有利益损失建议你积极维权。
11 李大贺律师  2020-02-07 11:54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12 110网律师  2020-02-07 13:04
建议你和当地的律师见面沟通。
13 石亚男律师  2020-02-07 16:16
立即报警处理
14 徐菁律师  2020-02-08 23:22
月息超出2分部分可以不还
15 鄢雨律师  2020-02-12 10:42
报警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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