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否是转租给了他人 我租房东的住房用来作为大学生求职公寓,房东跟我签的合同上是这样写的: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此房屋的使用性质,乙方无权将此房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房,这份合约规定了:如果双方违约,将赔偿对方三万块的违约金;
请问我到底算不算违约,签合同前我告诉房东我租来是给员工住的,要把她的客厅隔一下,但没有写在合同里面,请帮帮我啊
请问我到底算不算违约,签合同前我告诉房东我租来是给员工住的,要把她的客厅隔一下,但没有写在合同里面,请帮帮我啊
2013-03-22 19:19 梦想之人(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3-22 19:24
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3-22 19:45
经过原房主的同意
3 喻远军律师 2013-03-23 09:11
要经房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