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平安普惠,3个月103000本金利息收我8500这样合法?
平安普惠,3个月103000本金利息收我8500这样合法? 平安普惠,3个月103000本金利息收我8500这样合法?
2020-02-05 10:19 ask202……(辽宁-抚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2-05 10:22
有待于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再做处理
2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2-05 10:22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05 10:22
是不是合法 可以找律师给你分析 分析清楚后再正确处理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2-05 10:32
需要结合协议内容具体分析
5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2-05 10:35
不是合法 可以找律师给你分析 分析清楚后再正确处理  电话咨询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05 11:00
这是不合法的
7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05 12:00
支持的最高利息为每月两分
8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2-05 22:12
不符合规定
9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2-10 15:58
法律支持的最高利息为每月两分
10 熊大明专业律师  2020-02-05 10:22
法律支持的最高利息为每月两分
11 李大贺律师  2020-02-05 11:33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12 王珂律师  2020-02-05 11:36
2%月息以上部分可拒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