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我的老公是一名退伍军人,现以退伍在家等待政府安排工作,他喜欢打牌又对小孩没有责任心,俩人又因这些事经常吵架打架,本我就是一个单亲家底出生,对这种婚姻就没有信心,他又说他的退伍费是他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就是想问一下这属于夫妻共同不?如果我和他离婚小孩可能不能判给妈妈一起生活吗?我的小孩有1.5岁
2013-03-22 17:28 544696……(重庆-涪陵)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22 17:32
可以分得一部分,孩子判给妈妈的几率比较大
2 陈晓云律师 2013-03-22 17:33
退伍费中有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3 张宰宇律师 2013-03-23 18:31
一、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二、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三、两岁以下随母。
二、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三、两岁以下随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