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单位和吸毒有罪有病的犯人关押! 现在的社会人要犯了案家里的人都会离得远远的!而吸毒的犯人为了吸毒总会有案子发生!而拘留所几次被评为市文明单位!而这些吸毒的犯人大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病!这样只要犯人死在拘留所或牢房医院或戒毒所那样犯人的家人就会找这些公共机构去索赔!而为了杜绝这样的是发生!这些公共机构就会拒绝关押这些犯人!在久点犯人就被放出来了!然后犯人又在作恶!没人问!因为只抓关不起来!我们这些百姓就遭殃了!我们不知道找谁?因为地方政府没人管!
2010-07-15 08:48 NKS6431(安徽-淮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7-15 09:02
答;吸毒不是免除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如果真的涉嫌刑事犯罪就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使其受到惩处。
2 110网律师 2010-07-28 07:12
吸毒不是免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