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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医疗赔偿
交通事故 医疗赔偿 一辆三轮车在路上正常运行,突然从一辆公交车车前面走出一个人,三轮车的反光镜刮到了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把他刮倒了,三轮车车主立即抱起这个人送进医院,经各种检查无任何异常,大脑受到轻微脑震荡,但是车主一家为表示诚心,又请被撞的家人吃饭,又是赔礼道歉。报了案,车手续齐全,也有保险,交通局的人也来调查,情况属实。被撞人已经康复,无任何大碍。但是那家人就是住院,一直不走,而且提出拿出8000元才肯走,口口声声说精神损失费。请问律师,车主是否应该拿这笔钱,应该怎样处理呢?拜托您了!
2010-07-15 07:54 PtO7493(辽宁-鞍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15 08:11
精神损失费没有那么高,问问医生是什么原因不出院。如果已经康复,之后的治疗费用你不用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0-07-15 08:19
没有伤残,不予赔付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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