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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后两个月,肚子里有小孩子.但男方 一定要离婚.该怎么办
结婚登记后两个月,肚子里有小孩子.但男方 一定要离婚.该怎么办 女方作为受害者,因得到那方面陪偿?
2010-07-15 07:13 qjl872……(浙江-嘉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7-15 07:28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才会受理。
所以只要你坚持不同意离婚,他是离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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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7-15 07:56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不会受理。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才会受理。
所以只要你坚持不同意离婚,他是离不了的!
3 110网律师  2010-07-15 10:14
其在一定时间内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受理的,可拒绝离婚,但确无维系可能离婚为宜。
4 110网律师  2010-07-23 23:11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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