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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汽车被别人撞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的汽车是18年9月份买的
你好律师。我的汽车被别人撞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的汽车是18年9月份买的 你好律师。我的汽车被别人撞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的汽车是18年9月份买的。裸价是142000元。上路前交了车辆购置费。保险费,装潢费等两万多元。19年12月份出的事儿。经保险公司对汽车损坏认定后,决定报废。折旧后给我赔偿13万。我想咨询的是我的汽车购置费,保险费,装潢费等两万多元能让对方继续赔偿吗?
2020-01-25 16:38 淡淡白云(青海-西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屈增辉律师  2020-01-27 09:47
不能,因为这些费用呢你都很难证明你比如说装潢费你有没有发票。而这个购置税和保险税呢它都不属于车辆本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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