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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心麻花借款平台借钱,实际到账1870元,五天期限,昨天到期还3400元
我在开心麻花借款平台借钱,实际到账1870元,五天期限,昨天到期还3400元 我在开心麻花借款平台借钱,实际到账1870元,五天期限,昨天到期还3400元,我无力承担如此高的砍头息,和他们协商安本金的国家规定利率还,他们不同意,非要我还3400元,今天又打电话催收了,我真是无语了,他们这么高的费用本身就违法,还理直气壮的要求全还。他们说不还爆通讯录,这是不是也违法呢?求助?
2020-01-25 12:56 ask202……(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20-01-25 14:4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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