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之后的工作 我是宁波三江超市的普通员工,公司晚上9点下班,但后有规定我们员工在每周一9点之后进行生鲜(水果、鱼之类的)盘点,请问这样合不合法?
2010-07-14 23:23 525389……(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5 00:54
这属于对原合同工作时间作出的变更,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仅仅是劳资双方对工作时间作出变更的行为.
你不提出异议,不拒绝,就是认可了企业的规定,属于对原工作时间发生变更的认可.
你有异议,不提出,即视为无异议.
你提出异议,公司会对你的异议做出处理.
其实问题很简单,你还愿意不愿意在这公司继续工作下去.
你不提出异议,不拒绝,就是认可了企业的规定,属于对原工作时间发生变更的认可.
你有异议,不提出,即视为无异议.
你提出异议,公司会对你的异议做出处理.
其实问题很简单,你还愿意不愿意在这公司继续工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