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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粒贷平台上借了四万块.钱到了我的平台里钱包,按比例收了我二千块
我在微粒贷平台上借了四万块.钱到了我的平台里钱包,按比例收了我二千块 我在微粒贷平台上借了四万块.钱到了我的平台里钱包,按比例收了我二千块.我去提现.平台说我的卡号错了提现不了把钱冻结了.要求我交七千五激活卡号,这合理吗?再说我看我的个人资料卡号先一天是对的.第二天就错了不知道他们玩的什么鬼。
2020-01-21 02:10 ask202……(湖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0-01-21 07:21
需要审查材料确定性质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1-21 07:28
你好,你把合同等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核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
3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1-21 07:32
防止上当受骗的
4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1-21 09:49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5 李大贺律师  2020-01-21 07:0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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