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赡养费收不收去执行费 民事纠纷赡养费问题,老人有自理能里,每月养老金1900元,住院医保80%报销。要求七个子女每月额外支付赡养费300元,计每月2100元。,七个子女三人退休,四人长期打零工。无固定收入,子女也没有说不赡养老人,要求接老人回家赡养,老人不同意,老人起诉到法院,因有子女在外地,传票送达以过应诉期,开庭直接宣判其子女无条件执行,否则强制执行,请问子女有没有上诉或申诉的可能性或者意思。
2013-03-21 14:32 ly1983……(吉林-辽源)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3-21 15:00
可以申请再审
2 110网律师 2013-03-21 14:34
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很低,财产案件标准: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 110网律师 2013-03-21 14:34
可以申请再审
4 孙新律师 2013-03-21 14:47
您好!执行费是由被执行方承担的。
5 甘雨忱律师 2013-03-22 08:39
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