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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恒企教育机构报了自考,然后办理了分期,在有钱花APP上申请了教育贷款
我在恒企教育机构报了自考,然后办理了分期,在有钱花APP上申请了教育贷款 我在恒企教育机构报了自考,然后办理了分期,在有钱花APP上申请了教育贷款,我现在因有其他事情,不想考了,自考机构不给我退费,然后给我介绍专业的老师也不理我了,我还是个学生无力偿还贷款,我要怎么办呢?
2020-01-16 14:33 敢为梦想而拼搏的骚年(上海-崇明县)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1-16 14:49
可以 来电咨询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1-16 21:16
可以诉讼解决的
3 郑何顺律师  2020-01-16 14:41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上述案情,这种情况,建议起诉处理。
4 颜培卿律师  2020-01-16 14:57
诉讼维权
5 冯倩雯律师  2020-01-16 16:00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6 石亚男律师  2020-01-16 16:14
立即报警处理
7 杨大伟律师  2020-01-16 16:34
可以去投诉!
8 李大贺律师  2020-01-16 17:28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9 110网律师  2020-01-16 17:56
向当地法院起诉
10 王珂律师  2020-01-17 13:06
看你们合同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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