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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分割
婚姻财产分割 问题一:我与老公结婚三年半,以前住的是婆婆的房子,现在我们换房子了,婆婆把以前的60平米的房子卖了填到这个112平米的房子里,房子写的是婆婆的名字,是全款买的,现在还有8万的外债,我与老公现金拿出三万,装修用得都是我俩的工资一点点弄得用了4万左右,我做过装修,所以有的人工费都是人情来做的,没花钱,请问如果我俩离婚财产应怎么分配。
问题二:我母亲去世得早妹妹上学时我管,但是我家是农村的有地,地钱的收入每年两万左右,给妹妹上学,但是这钱孩子根本用不了,有一万左右就够了,这个钱也都是我俩花了,如果离婚这个钱我老公应不应该分。
2013-03-21 11:25 119997……(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3月21日 11时29分
1、你们出的三万元及装修费用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2、地是谁的?如果是你的,已经有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那个分割。否则不参与你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2 陈晓云律师  2013-03-21 11:39
1、房屋是你婆婆的名字,离婚时你们无权分此房产,但有权要求你婆婆返还你们的出资,在离婚时/后你们分此出资。

2、属于你的部分是夫妻共有,他有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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