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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律师好,我母亲去世了,遗嘱让我继承她的份额,父亲现在想以买卖的形式给我,需要哥姐同意并签字吗。如果以买卖过户了,母亲给我的遗嘱还有效吗?望细加解释。谢谢
2020-01-10 10:42 huoshe(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金立强律师  电话:13393236965  2020年01月10日 11时10分
不需要你哥哥姐姐同意并签字,买卖后你父亲已将你继承份额买走,相当于你把母亲遗嘱转让了,遗嘱对你就没有了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1-10 10:43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3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20-01-10 10:44
买卖也涉及继承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0-01-10 10:44
你好,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1-10 11:02
可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6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1-10 11:22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 陈铠楷律师  2020-01-10 10:45
有遗嘱依遗嘱处理。
8 周三明律师  2020-01-10 10:48
不需要哥姐同意
9 110网律师  2020-01-10 12:47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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