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女儿36岁,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大疾病,累积全身多出器官受损 成年女儿36岁,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大疾病,累积全身多出器官受损,肾脏严重,浮肿,无能力工作,无收入,未婚。母亲去世,和父亲一起生活,父亲退休金固定收入,承担生活费用。如今父亲找了新的老伴儿,拒绝和女儿一起生活,拒绝支付女儿的药费。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遗弃家庭重病成员?父亲再法律上是否有义务给予女儿一部分经济帮助呢?谢谢律师
2020-01-03 16:20 鹿小西(辽宁-大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1-03 18:12
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1-04 09:14
属于的.
3 周三明律师 2020-01-03 16:33
属于的
4 王珂律师 2020-01-03 17:58
可以主张的
5 110网律师 2020-01-03 19:51
每个地区的赔偿计算标准不一样,每个省份的经济标准也不一样。建议直接咨询本地律师。
6 陈晓云律师 2020-01-03 20:23
搜集好证据起诉
7 张勇律师 2020-01-04 06:31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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